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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细则-保健用品

发布时间:2019-10-09     浏览次数:

第十七条  保健用品广告

 “保健用品广告”是指除保健食品以外的,保健药品、保健化妆品、理疗产品等广告。

1、发布保健用品广告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:

1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;

2)保健用品卫生鉴定证书;

3)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。

2、保健用品广告注意事项:

1)不得宣称具有治疗作用;

2)不得对功效进行不切实际的保证和承诺;

3)不得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。

3、须与保健用品广告同时发布的内容:

保健用品卫生鉴定证书文号,如:吉卫健用字xxxxxxx 号、(xxx)津卫防保健字xx 号。


保健功能举例:1、促进排铅;2、改善睡眠;3、促进泌乳;4、减肥;5、改善营养性贫血;6、增强免疫力;7、辅助降血脂;8、辅助降血糖;9、抗氧化;10、辅助改善记忆;11、缓解视疲劳;12、清咽;13、辅助降血压;14、缓解体力疲劳;15、提高缺氧耐受力;16、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;17、改善生长发育;18、增加骨密度;19、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;20、祛痤疮;21、祛黄褐斑;22、改善皮肤水份;23、改善皮肤油份;24、调节肠道菌群;25、促进消化;26、通便;27、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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